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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聯邦執法人員在法院、學校、工作場所等地突襲逮捕移民的事件越來越多。再加上川普推行的一系列削減甚至取消合法身份和權利的政策,導致全國各地移民面臨被拘留、驅逐,或合法身份突然失效的風險愈來愈高。這種情況引發了社會廣泛的憤怒、恐懼和不確定感。
除了鼓勵人們熟悉廣泛傳播的資訊,例如指導人們若遇上移民當局該如何應對的「了解您的權利」(Know Your Rights)紅卡,專家強調,人們還有其他資源可以利用。
在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中,儘管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Customs and Enforcement,簡稱ICE)執法人員在包括舊金山在內的移民報到地點搜尋並逮捕移民,但專家呼籲移民最好在移民執法人員找上門之前先尋求法律諮詢,並制定好適合個人情況的安全計畫。
在深入採訪四位移民律師與維權人士、並參加多個移民權利研討會和記者會之後,The Public Press 整理出以下建議:
1. 若需到移民局報到或出庭,請先諮詢律師並擬定應對計劃
律師能告訴您,要是沒按時去報到或出庭,會有什麼後果。雖然有人在去報到時遭到拘捕,但專家提醒,若缺席報到或不上庭,當局可能會立刻下令將您驅逐出境。
據稱,有多名移民被指示於周末前往位於舊金山478 Tehama St.的ICE辦公室報到,然而,該辦公室周末並不開放,而且ICE周六和周日似乎也沒有執行任何勤務。The Public Press採訪的兩位律師指出,要求移民周末報到的情況並不常見,他們建議移民透過他們與ICE的聯絡管道,寄出他們確實已在報到處現身的證明,其中一個方法是自拍一張自己到場的照片。
您可以在報到前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 聯絡您的移民律師;
- 如果您沒有移民律師,但住在舊金山或必須前往舊金山報到,您可以聯絡「快速回應」專線要求法律諮詢,請一位合格律師協助您的案件。您也可以透過填寫市政府一份問卷,了解舊金山還有哪些團體可以幫助您;
- 要求「快速回應」專線派一位志工陪同您出席聽證會或前往ICE報到。
2. 事先規劃好遇到ICE執法人員或被拘捕時應怎麼應對
- 根據您的法律身分攜帶正確的移民文件。律師通常會建議您行使緘默權,如果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被ICE執法人員截停,不要提供他們任何訊息或文件。除非截停您的執法人員持有寫明您姓名和搜查地址、並有法官簽名的搜查令,否則即便執法人員要求,您也無需出示這些文件。請勿攜帶虛假身分證件或移民文件。
- 如果您持有有效移民證件,例如綠卡或工作許可證,您必須隨身攜帶。如果您被ICE執法人員截停,覺得出示證件會比較安全,您可以出示證件證明您的身分;如果您覺得可能被逮捕,出示證件或許有所幫助。但除非您是處於入境或執法人員出示逮捕令的情況下,否則您無需出示任何證件。
- 如果您持有有效移民證件,例如綠卡或工作許可證,您必須隨身攜帶。如果您被ICE執法人員截停,覺得出示證件會比較安全,您可以出示證件證明您的身分;如果您覺得可能被逮捕,出示證件或許有所幫助。但除非您是處於入境或執法人員出示逮捕令的情況下,否則您無需出示任何證件。
- 如果您沒有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的身分,或您的證件過期但正在更新中,請隨身攜帶可以證明您正在申請取得合法身分的文件。如果您被移民執法人員截停,而且將被立即逮捕,您可以向執法人員出示這些申請文件。但除非您是處於入境或執法人員出示逮捕令的情況下,否則您無需出示任何證件。
- 如果您是無證移民,或您的移民身分已過期,但未申請更新或變更身分,一些律師認為,您身上最好不要攜帶可以證明您是外國出生人士的身分證,例如領事身分證(consular ID)或外國護照。如果您已在美國居住至少兩年,請隨身攜帶您的居留證。如果您只是被截停問話,您不必出示證明,但如果您遭到逮捕,建議您出示證明,因為此舉可以防止您在未經法官批准的情況下被迅速遞解出境。以下是可以證明您一直居住在美國的證件:您的租屋或購屋合約;載明您住址的教會或學校紀錄;寄往您住家地址且印有日期郵戳的郵件;其他能顯示您的姓名、美國住址和有日期的文件。
- 攜帶一張寫有聯絡人資料的便條,可供在被拘捕時使用。便條內容應該包括:
- 值得信賴親友的姓名、電話號碼和住址;
- 您的移民律師或當地法律服務提供者(例如舊金山「快速回應」專線)的聯絡資料;
- 一份列出您醫師的姓名和聯絡方式,以及您服用的藥物和劑量的清單。
- 攜帶一張載明您憲法權利的紅卡,您可以將它交給移民執法人員以便行使您的緘默權。
- 熟記以下訊息:
- 值得信賴親友的電話號碼;
- 您的外國人登記號碼(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 這是在您移民證件上一個以A開頭的號碼。如果您遭到逮捕,請將此號碼告訴您的支援網絡,以協助您的親友追蹤到您被拘留的地方;
- 您律師及當地「快速回應」專線 的電話號碼。
- 做好萬一被拘留的緊急計畫
- 將您的身分證件整理好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如果無法隨身攜帶這些證件的正本,至少要將副本帶在身上。
- 馬上聯絡律師進行法律諮詢評估您的移民身分現況,以降低您被拘留後遭驅逐出境的風險。請點擊以下連結查看您當地有哪些組織提供諮詢服務:https://immigrants.sf.gov/zh-hant/node/24。
- 選定您的緊急聯絡人並和他們制定好聯絡計畫。請在美國選擇至少一位值得信賴的人,以便在您被拘留、逮捕或驅逐出境時可以代表您行事。此人應該準備好:聯絡移民律師和當地「快速回應」專線 ;聯絡您的家人和支援網絡;知道如何能獲得您移民證件上的A開頭外國人登記號碼,以便可以在您被拘留時得知您身在何處;協助提供或尋求托兒服務給依賴您的其他家庭成員,尤其是多家庭同住的狀況;在有需要的情況下為您管理證件、汽車鑰匙或金錢;有您醫師的聯絡方式、您的藥物清單(包括藥名和劑量)以及重要的詳細健康資訊。
3. 如果遇到ICE執法人員時該怎麼辦
根據南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Southern California)的說法,ICE執法人員可能偽裝成地方警察、可能不會穿戴任何會顯露其移民執法人員身分的證件或服裝,而且可能稱自己正在調查犯罪案件、進行衛生檢查或其他工作。一般來說,專家建議人們盡量不要和警員和移民執法人員交談,但有特定法律負責管理這類互動。
- 請勿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和執法人員說話。如果您被警員、ICE執法人員或國土安全部人員截停,您不必和他們說話,也不必解釋為何您不和他們說話。
- 不要對執法人員說謊或威脅他們,此舉可能讓您背負刑事責任。
- 只要您不妨礙ICE的行動,您有權記錄您與ICE的互動。移民維權人士表示,這些紀錄有助於證明您的權利是否受到侵犯,同時可以用於辯護或在法庭上對抗違憲行為。請記下包括日期、時間、執法人員姓名及其徽章編號、他們出示的文件、他們對您說過的話和採取過的任何行動,但切勿妨礙移民執法人員的執法工作。
- 判斷自己是處於私人場所還是公共場所。法規對ICE執法人員在私人場所的行動限制比在公共場所嚴格。公寓單位和學生宿舍一般被視為私人場所,公共廁所或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的商業區域通常被視為公共場所。雖然並非每個地方都可以輕易分辨是私人還是公共場所,但您可以自問:這個空間是否開放給所有人進出?這個空間是否明顯應該享有隱私權?一道上鎖的門可能反映出這個空間應該享有隱私權。
- 如果您身處私人空間:除了某些緊急情況,執法人員必須出示司法單位的同意書或搜索令才能進入和搜索私人空間。如果執法人員出現在私人空間,除非他們出示有法官簽名的搜索令,否則您不必讓他們進入或搜索。請確保搜索令上正確寫明搜索地點的名稱和地址。執法人員可能出示一份未經法官簽署的行政搜索令,但它並不是搜索令,您可以不讓他們進入。如果您需要與執法人員說話,請在門上鎖的情況下進行。請告訴執法人員將搜索令從門縫塞進來,或丟進郵件投遞口。如果您讓他們進入某個空間,您可以改變主意對他們說:「我不同意你們留在這裡」(I do not give consent for you to remain here)或「我不同意你們繼續留在這裡」(I no longer consent to you being here.)。他們當下不一定會理睬,但如果您記錄下您的說法,將對日後上法庭有所幫助。不要試圖逃跑,因為這可能構成執法部門逮捕您的理由。
- 如果您身處公共空間:如果您身在公共場所,例如街道、汽車或大眾交通工具上,執法人員可能上前截停和拘捕您。您可以詢問執法人員:「我可以走了嗎?(Am I free to go?)」如果答案是「可以」,您就可以離開;如果答案是「不可以」或他們不予理會,您可以說:「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我要見律師。(I do not want to answer any questions. I want to speak to a lawyer.)」
- 如果執法人員試圖搜查您的口袋或隨身物品,您可以對他們說:「我不同意你們搜查我,我要見律師。(I do not consent to you searching me. I want to speak to a lawyer.)」同樣地,他們可能不予理會,但清楚提出這項主張並將其記錄下來,未來可能對潛在的訴訟或法律辯護有所幫助。
4. 如果被ICE逮捕該怎麼辦
- 如果您在舊金山被捕,您可能會先被拘留在位於630 Sansome St.的ICE分局等候拍照和按指紋,然後再正式轉移到貝克斯菲(Bakersfield)或州外的拘留中心。
- 如果可能,請在您被轉移之前打電話給律師。如果您沒有律師,請致電舊金山「快速回應」專線告訴他們您的姓名,或要求您的緊急聯絡人這麼做。「快速回應」專線 可以派員前往ICE分局提供您需要的幫助、轉介和選擇。
- 請勿簽署任何您不了解的文件。您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自我驅逐令,或放棄會見移民法官的權利。如果有人給您一份文件要求您簽名,您可以對他們說:「在我見到律師之前,我不想和你談話,也不想簽署任何東西。(I do not want to talk with you until I can talk with a lawyer, and I do not want to sign anything.)」
- 您有權獲得正當法律程序。在被正式拘留後,您應該會被安排在移民聽證會上與移民法官見面。您有權聘請律師代表您,但州政府沒有義務免費為您提供律師,您應該向法官索取您所在地區的公益律師清單,法官有義務根據您的要求提供給您。您也有權在律師到場前保持緘默,您可以說:「我希望在我找到律師之後再進行聽證會。(I would like to continue my hearing until I get an attorney.)」
- 如果您不諳英語,您有權要求聽證會提供口譯服務。
- 聽證會結束後您將被送回拘留中心,如果拘留中心允許打電話,請致電您的緊急聯絡人和律師,但可能需要付費。您也可以發電子郵件、寫信或請人到拘留中心來探望您,但每個拘留中心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貝克斯菲的梅薩佛德ICE處理中心(Mesa Verde ICE Processing Center),您的親友不能直接和您通話,但他們可以留言給您。
本文由 Gloria Liao 翻譯
